关于征集校史史料的公告

    2011-05-04 14:56:52           浏览数:0

2011年,青岛农业大学迎来了六十华诞,学校决定开展系列庆祝活动。为更加完整、详实地展现学校的发展历史和成就,同时为校史编纂积累史料,特向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校内外各界人士征集校史史料,现将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学校各发展时期学校领导、学者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包括其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教案、手稿、信函以及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2.中央、省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学校各个时期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读书学习笔记、票证(如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饭票、录取通知书等)、班级毕业照片、纪念册、校徽、印章、器物等各类实物;
4.学校各个时期风貌的照片、匾额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各个时期学校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各个时期学校机构部门、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材料及其出版刊物等;
5.学校师生和校友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6.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7.反映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及管理成果的著作、论文、作品、照片、音像、奖品、实物等;
8.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音像、实物、报刊等;
9.反映各个时期学校的教育思想、办学经验、教书育人、师生情谊、校史掌故、校园逸趣、学生生活以及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回忆;
10. 学校师生员工创作的有收藏价值的书法、字画、工艺品等作品和重要学术、文艺著作等;
11.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教学、科研、实验用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实物或照片;
12.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但具有校史资料价值的文字材料、声像材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1.提供历史档案文献材料者请与学校档案馆联系,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由档案馆办理移交或赠送存档手续。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捐赠单位或个人保存,另一份由档案馆保存。
对个人赠送档案馆保存的珍贵档案,将由学校发给捐赠证书和纪念品。
2.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档案馆联系捐赠事宜;身在外地的教职工和校友若有移交或赠送物品,档案馆可派人前往其住处办理移交或赠送存档手续,也可与档案馆联系后,将物品直接邮寄至档案馆,由档案馆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和纪念品。
3. 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也可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4.对提供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有关情况或领导、专家谈及学校有关情况的,可撰写成文稿寄送学校;对年事较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老校友,可与学校档案馆联系,由学校档案馆派人前往记录整理。
5.请捐赠者详细写明捐赠物的背景信息(时间、地点、事件、人名、内容梗概)及个人通讯信息,确保内容真实有据。
6.学校档案馆将对征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统一造册,永久保存。对征集到的史料进行展览时,经捐赠者同意,均注明捐赠者的姓名。
7.捐赠人可无偿、优先查阅校史资料。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档案馆将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三、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校史史料征集活动。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珍藏有以上史料,请及时与学校联系,同时学校欢迎各地校友有组织地开展校史史料征集活动。
1.联系单位:青岛农业大学档案馆
2.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3.邮编:266109
4.联系人:慕老师 吕老师
5.联系电话:0532-86080171
6.电子邮箱:ybdas@qau.edu.cn
 
 
 
 
青岛农业大学6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
 
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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