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档的意见

    2024-11-26 09:06:33           浏览数:0

(鲁档发〔2015〕1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和对档案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档案强省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对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档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近年来,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及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为推进依法治档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省依法治档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档案法治意识薄弱,靠“法”规范、用“法”治理档案事务的意识不强,存在以“业务指导”代替“行政执行”的现象,不想执法,不敢执法问题突出;档案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标准制度不够完善,依法治档在有些领域和环节缺乏基本制度依循;档案行政执法的广度、力度不够,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存在执法盲区和履职空白点;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人员匿乏,依法治档能力不足;行政执法权责不够明晰,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等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就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档案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坚持以依法治档统领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健全档案法规标准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追究,提高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实现档案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全面推进全省依法治档的主要目标是,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科学、规范、完备的档案法规体系、业务规范标准体系、档案依法行政责任监督考核体系;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健全,执法人员数量充足,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全省档案行政管理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社会档案法治意识明显提高,档案法律服务取得显著成效;档案资源、档案利用、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档案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二、健全档案法规、规范和标准体系

      1.用法制建设引领档案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认真分析档案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总结提升实践证明已经成熟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法和要求,将其上升到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度,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把党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作为立法的依据和指导,确保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坚持立改废并举,对现有的档案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及时推动修改完善。积极配合政府法制主管部门及时完成档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档案规范性文件目录。省档案局要结合《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方案》,制定《山东省档案法规体系方案》和地方档案立法规划,科学安排地方档案法规规章制定计划。根据《档案法》修改情况及时推动修改《山东省档案条例》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相应调整和明确新的历史时期全省各级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档案形成、管理、保护、利用方面的权力义务,健全档案法规、规范和标准体系,逐步实现档案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制度无“空白区”。

      2.推进地方档案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修改后的《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人大、政府部分立法权,将推动各市相关档案立法。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推动制定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制发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同级政府法制主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起草的档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要监督指导同级各行业涉及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加强与本级人大、政府法制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草案涉及档案管理内容的,要争取审查会签,并依法提出建议,以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统一。开展档案立法,要认真调研,科学论证,拓宽公众、专家学者参与途径,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评估机制,为科学立法提供依据,做到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

      3.加强重点领域档案法规规范建设。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将各项重要改革和档案法规的制定结合起来,做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档案工作不缺位、不失语。要通过推动档案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档案的收集整理、安全保管、规范移交和开放利用。重点围绕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和网络信息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档案法规规范的制定。围绕惠民生、促和谐,完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乡住房保障、交通运输公共设施、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档案法规规范的制定。围绕社会和公共关切,促进不动产登记、房屋征收补偿、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劳动关系等方面档案法规规范的制定。围绕档案管理业务工作,加强档案馆舍建设、档案馆功能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开放利用、档案安全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档案法规规范的制定。省档案局要制定《山东省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处罚档案整理规范》《山东省司法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省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

      4.依法规范档案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的部署,做好行政权力清理、行政责任确定等工作。对部门行政权力和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并公布本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市、区)三级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认真履行各级政府确定的责任清单规定的事项,依法严格行使权力清单规定的事项,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依法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按程序执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档案验收等执法行为。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建立机构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规范档案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执法水平。要将执法材料收集齐全,及时立卷归档。省档案局要规范档案执法法律文书和执法流程,建立档案执法检查反馈制度,加强对全省档案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论证,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5.实现档案执法常态化。依法加强对社会档案事务的行政管理,依法行使档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打破档案行政许可、案件处罚“零”记录的局面。要把档案执法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来抓,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并重,不能轻执法重指导,更不能以指导代替执法。要厘清本行政区域内监管单位数目,扩大执法范围,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每年都有计划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形成常态,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定期联合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人大、政府法制等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执行《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高执法的效力和影响力。要实施好《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通过依法加强档案行政管理,促进档案的规范管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全面加强档案“三个体系”建设。

      6.严肃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履行《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主动向党委、政府等领导汇报,争取各级领导对履行档案执法职责的支持。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单独或联合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大力查处档案应归不归、档案损毁丢失、档案面临重大安全隐患、档案涂改伪造、档案不按规定开放利用和档案管理渎职失职等违法、违纪案件。要向社会公布档案违法、违纪案件举报、投诉方式。对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要敢于依法处理。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面向社会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执法依据、标准、程序和结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四、大力提升社会档案法治意识

      8.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大档案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对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将档案法制宣传纳入依法治档的重要环节,明确机构和责任人,制定普法规划和工作计划。要将档案法制内容纳入档案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和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等课程,重点针对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要突破仅在“国际档案日”、“法制宣传日”宣传的做法,做到宣传常态化。要克服系统内宣传多,社会宣传少的做法,扩大档案法制宣传的受众群体,将档案法律知识传播到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要创新档案法制宣传方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宣传活动;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络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络等新媒体,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要通过宣传遵法守法的典型和曝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让更多的人自觉遵守档案法律,自觉维护档案法律的尊严。

      9.开展档案法律服务,建立依法维权机制。拓宽档案法律服务渠道,提供档案法律咨询,解决群众在档案形成、积累、利用和处置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公民依法维权机制,引导群众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维护权益。完善档案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应诉、信访等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具体负责的机构和人员,依法处理有关案件,及时解决群众的正当诉求。

      五、建立健全档案执法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

      10.健全执法机构,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执法机构,明确档案执法专门机构,配备必要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提供必要的经费,为档案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和物质保障。要整合执法资源,充实人员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对于执法机构人员不足的,可以从其他岗位选拔部分业务骨干,纳入执法队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执法人员应不低于单位实有人数的30%。档案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档案业务知识,熟悉执法流程和规范。要切实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礼仪和规范、案件查办和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要积极组织参加政府法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及时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执行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努力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执法工作队伍。

      1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档案依法行政责任。认真梳理档案行政执法依据,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立《档案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制度,明确依法行政年度目标任务,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治档的职责,将依法治档提高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放在统领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位置进行谋划、部署、推动,学会并善于用法治的办法解决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2.强化档案行政权力监督。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坚决杜绝各种特权思想和违规违纪行为。牢固树立为党管档,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认真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档案依法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加强对档案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建立档案执法案件评议、评查考核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档案依法行政责任追究。省档案局将定期开展执法监督考核活动和案卷评卷活动,对各市、县档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存在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建设不符合要求,年度没有开展执法活动,社会关注的案件没有及时查处等行政不作为现象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责任人,将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档工作的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省委提出的“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抓好落实,在新的起点上开启全省档案依法行政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