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岛农业大学年鉴(2009)》编写工作的通知

    2010-11-16 05:33:21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如实记载学校2009年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和进展,学校将继续组织编写《青岛农业大学年鉴(2009)》(以下简称《年鉴》)。《年鉴》着重反映学校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时间段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重大改革进程和重要建设成就,全面记载教学、科研、管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各方面取得的新成绩,发生的新变化,达到的新水平。
一、收录范围
  在本《年鉴》记载时限内,凡属学校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全校及各单位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各方面所取得的并对学校当前工作和长远发展具有凭证作用、研究价值或参考价值的成果、经验、教训的文字、数据、图片、图表等,均属《年鉴》收录范围,应实事求是地予以收录和记载。同时,各单位可以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增报有关认为需要收录年鉴的业务信息,编委会将统筹考虑后给予协调处理。
  二、记述要求
1.文稿内容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杜绝政策性错误,保守国家机密。
2记述内容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直述其事,不加导语和评论,也忌写成综合性的论说文章。
  3.突出主题,开门见山;叙述清楚,文字精炼;资料翔实,数据可靠;切忌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4.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切忌写成流水帐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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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的统计数据,须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审定。统计数据原则上按自然年度统计,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需要按学年度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特殊情况应在统计表下注明。
6.稿件格式请参照《青岛农业大学年鉴(2008)》各相关内容。
  三、其他
《年鉴》编写是一项科学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总结往年《年鉴》编写的经验,要全面客观地写出本单位工作的真实发展情况,切忌与往年雷同;各单位一定要将撰稿任务落实到人,并给与一定的时间支持,确保《年鉴》的质量及价值。
各撰稿单位须按时交稿,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0日。纸制版材料要求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文字材料要求word格式,表格材料要求excel格式,文件名与内容一致。纸制版材料交到档案馆(主楼701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bdas@qau.edu.cn。联系人:范玉堂,电话:86080171。
附:
《青岛农业大学年鉴(2009)》编写分工
 
 
 
 
 
 
 
 
           青岛农业大学年鉴编委会
             2010年1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