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归档的通知

    2011-06-21 17:11:13           浏览数:0

各学院
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作为我校一种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声像档案,必须完整地加以保存。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案的范围和时间要求
    1、全国统招的本专科、硕士毕业生班和年级的合影照片。各学院须在每年7月4日前将该部分合影照片移交档案馆归档。
    2、现留存在各学院的以前历届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各学院须于2011年7月12日前将该部分合影照片移交档案馆归档。
    二、工作要求
    1、合影照片档案内容包括照片(纸质和电子版)以及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院、届、专业和班级名称,每位老师(注明当时职务)和学生在照片中的位置。
2、毕业生集体合影照片以班为单位,照片规格统一为7寸(17.8cm×12.7cm)彩色照片,不封塑。
    3、照片正上方应有烫金字样的学院、届、专业、班级、摄制时间(字体为宋体)。
    4、每一张照片必须附有人物排序的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根据照片中人员所在位置,按序填写学生、教师的姓名(领导的姓名后面需要注明职务,无职务的注明“教师”或“班主任”)。格式见附表。
    5、每一张电子版(数码)照片储存格式为JPG,电子照片发送到ybdas@qau.edu.cn。
    6、各学院收集好合影照片后,负责填写照片档案移交目录和移交单各一式二份,并按相关规定将合影照片移交至档案馆归档。
    电话:86080171
 
附:
人物排序的文字说明格式
 
                                   
 
档案馆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