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2024-12-17 15:14:43           浏览数:0

  一、档案统计是指对档案数量、保管状况、鉴定情况、利用情况及学校档案馆基本情况的统计。档案馆要建立健全上述各种情况的日常登记薄,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按上级要求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二、各类档案的日常统计工作由分管的档案人员负责统计,档案馆负责人要严格把关。校档案工作的汇总报表,由档案馆馆长指定专人负责填报。

  三、建立健全统计台账,随时保持档案实体与统计账目相符。

  四、档案统计要如实反映客观情况,确保无遗漏、无差错。统计资料要做到系统、及时、准确、完整。

  五、统计工作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方法、计量单位、报表格式进行。

  六、档案统计报表应由学校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审核,并对统计资料、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七、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档案进行综合统计,填报统计年报。

  八、各类档案统计报表及综合统计表,均要保留一份,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