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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全省档案工作优秀单位

    2010-11-05 16:30:50           浏览数:0

     日前,省教育厅、省档案局联合发文通报了全省高校档案工作检查情况,我校档案工作获得好评,被评为“全省高校档案工作优秀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以下简称“27号令”),切实提高全省高校档案管理水平,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按照省教育厅、省档案局《关于对<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和《高校档案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省教育厅、省档案局联合组成检查组,于今年6月8日—6月25日对全省132所高校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6月11日,由山东大学档案馆馆长刘培平任组长的检查组来校对我校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
     本次检查采取检查组检查与领导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和标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库房和调阅档案、查对佐证材料、与学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等方式,对学校档案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并形成现场检查纪实。检查结束后,高校档案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20日召开了高校档案检查工作总结会,对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和汇总,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各检查组检查结果进行了严格审核后,报高校档案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优秀单位73所、合格单位5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