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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档案工作在建设项目中的准确定位--我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将引入激励机制

    2009-11-30 11:34:21           浏览数:0

   本报讯 (记者 丁晓辰) 记者从11月12日至13日在宁波召开的全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国家档案局将继续加强跨省交流协作,注重档案业务指导,以激励机制引导项目档案工作再创新高。
  今后一段时期,国家档案局将进一步落实档案管理登记制度和档案验收制度,认真组织项目档案验收,起到“推动、促动、震动”作用。在业务指导方面,将注意研究新领域、新类型项目档案工作,对基础较差、起步较晚、水平较低的一些行业和类型的项目,将采用切实有效措施帮助其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快提高管理水平。会议提出,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坚持“有为有位”与“有位有为”并举,实现档案工作在建设项目中的准确定位,配置档案工作所需的管理资源和管理权限,使之走上前台发挥应有的作用。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杨继波在会上对2006年以来全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与总结,并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国家档案局在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思路。与会代表就《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业务指导司司长李晓明表示,在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对该评选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依照该办法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成绩突出、管理水平高的项目进行评选表彰。
  从“一五”时期156项工程,到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航天工程、青藏铁路,再到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和奥运场馆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建设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十一五”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法规标准,以全面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为契机,以提高项目档案管理水平为目标,合力推动项目档案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涉及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建设项目已成为重点。以天津市档案局为例,结合重点项目大多坐落在滨海新区的特点,市档案部门已连续两年举办了“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咨询服务日”活动,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分别设立重点建设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为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和参建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在浙江,以“五大百亿”工程为重点,已有485个重点建设项目按照《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要求进行登记,占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的95.7%。自2004年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列入档案行政许可事项以来,全省共有256个项目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253项已通过档案专项验收,档案工作在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项目建设单位也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方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09年11月19日    总第1928期    第一版   文章作者:记者 丁晓辰